我们的美国国际仲裁业务在“美洲地区享有卓越的声誉”(2020年《钱伯斯美国》),这要归功于“在商业仲裁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杰出争议解决团队”(2020年《钱伯斯环球》)。
我们在美国设有17个办事处,因此我们能够为总部设在美国的领先国际企业由东岸到西岸提供法律服务,不论是财富100强企业还是中型和新兴企业。我们在复杂的跨境事务中协同行动,结合我们“卓越的战略方法和讼辩”(2020年《美国法律500强》)、“气度和知识”(2020年《钱伯斯环球》)和“业界的一流口碑”(2019年《钱伯斯美国》),为客户根据其需求定制适当的解决方案。
我们就几乎所有行业领域的重大商业争议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很多涉及国际元素,包括制药和医疗器械、电信、国防、项目、建筑和工程、能源和自然资源、大宗商品、石油和天然气、化工、银行和金融服务、运输、国际贸易、制造、休闲、环境和保险,以及因股东和合资协议产生的争议。
美国国际仲裁团队“以其在建筑、能源和生命科学领域的深入了解脱颖而出”(2020年《美国法律500强》),并经常通过广泛的办事处网络提供市场领先的法律服务。
我们的律师在国际商业和投资仲裁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代表作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主权国家、公司和个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在各主要的商业仲裁中心拥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拥有丰富的投资条约相关工作经验,经常根据国际商会(I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迪拜国际仲裁中心/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AC/DIFC)、新加坡海事仲裁院(SCMA)、韩国商事仲裁委员会(KCAB)、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KLRCA)和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ACICA)的规则处理仲裁事务。
我们始终致力于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我们在纽约、迈阿密和休斯敦等全美领先的仲裁中心均设有办事处。我们在2017年开业的迈阿密办事处特别擅长及重视仲裁,拥有多语言、多文化、经济和区位优势,可作为各公司在拉美开展业务的门户。
随着我们在达拉斯(其为国际企业以及医疗保健和生命科学行业的重要枢纽)以及奥斯汀设立新的办事处,我们在德克萨斯州的业务进一步扩大。
我们的律师在仲裁界享有盛誉,其包括作为首十位被美国政府任命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委员会(NAFTA)就发展和促进该地区国际仲裁和争议解决提供意见的美国人之一,而后又被美国国务院邀请担任出席美洲国家组织的国际私法会议代表团的专家、被任命为英国皇家仲裁员协会(CIArb)北美分会理事会的成员,随后被提名牵头在迈阿密开设的地区办事处、被任命为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分部的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和税务员,以及多名参与起草美国法律协会的《国际商事和投资者与国家间仲裁法律重述》的律师。
除了担任这些职能,我们的国际仲裁律师还被列入各种法律目录,包括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Acritas Stars、最佳律师(Best Lawyers)、超级律师(Super Lawyers)、超级律师新星(Super Lawyers Rising Stars)、新星律师360(Law 360 Rising Stars)和40位40岁以下的商界精英(40 under 40)等,并经常在美国争议解决的行业中合办活动。他们在商学院和法学院任教、在各种专业组织中担任理事会成员、委员会成员和导师,并组织、主持和出席各种行业活动。许多律师还担任国际商会(I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和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的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