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泳琳律师现为香港办公室的企业部的律师。叶律师于2015年于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叶律师的执业专注于企业金融交易及一般商事,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兼并和收购、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的一般合规事宜和交易事项。
叶律师能以流利的普通话、粤语及英语进行沟通。
经验
代表性案件
代表性案件
为Ocean Link Investment Limited就其以每股港币1.09元的认购价认购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42)(“京信通信”)310,407,322股新股提供法律服务,认购总金额为港币338,343,980.98元。京信通信的新股认购已于2025年3月20日完成。
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根据一般授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配售129,800,000股新H股提供法律服务,是次配售共筹集资金净额约43,383百万港元。根据一般授权的新H股配售已于2025年3月11日完成。
代表华润(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RCS (HK) Limited从股东处收购香港领先的企业服务提供商SWCS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60%的股权。 该交易收购代价为2.76亿港元。于2024年1月完成。
为Ocean Link Investment Limited就其以每股港币1.09元的认购价认购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42)(“京信通信”)310,407,322股新股提供法律服务,认购总金额为港币338,343,980.98元。京信通信的新股认购已于2025年3月20日完成。
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根据一般授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配售129,800,000股新H股提供法律服务,是次配售共筹集资金净额约43,383百万港元。根据一般授权的新H股配售已于2025年3月11日完成。
代表华润(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RCS (HK) Limited从股东处收购香港领先的企业服务提供商SWCS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60%的股权。 该交易收购代价为2.76亿港元。于2024年1月完成。
担任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大昌行食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就其向捷荣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捷荣”)的控股股东收购捷荣(股份代号:2119)约21%的股份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该交易金额达港币1.33亿元。该交易于2023年4月公告及完成。
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1211;深交所股份代号:002594)从香港上市规则的角度就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分拆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独立上市提供法律意见。
担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份代号:002475)的全 资附属公司立讯精密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就其作为要约人收购 汇聚科技有限公司(“汇聚科技”)(股份代号:1729)的控 股权及进行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收购汇聚科技的所有已发行股 份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该收购控股权的交易金额达港币11亿 元而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涉及的金额达港币4.8亿元。该交易 于2022年2月公告而相关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于2022年4月完 成。
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1211;深交所股份代号:002594)就其于2021年在香港联交所的298亿港元及137 亿港元H 股配售提供法律服务。交易于2021年完成,为自2014年以来香港其中最大的一次主要股票配售。
担任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960)的香港代表律师,就其通过收购已发行股份及认购新股的方式投资于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2869)提供法律服务。 投资总对价为超过港币23.7亿元。
担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1109)的香港代表律师,就其进行先旧后新的配售,其中涉及通过独家配售代理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配售现有股份, 以及先旧后新认购新股份提供法律服务,认购所得款项净额超过港币67亿元。
担任万科海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万科置业(海外)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协助其通过收购相关控股公司的股权及相关的股东贷款收购位于香港北角春秧街的房地产重建项目。交易代价总值约为港币6亿元。该交易于2019年11月完成。
担任万科海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万科置业(海外)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协助其通过收购相关控股公司的股权收购位于英国伦敦及美国旧金山和纽约的房地产项目的权益,其根据香港上市规 则构成非常重大交易。交易代价总值约为人民币11亿元。该交易于2019年6月完成。
担任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制药公司的香港代表律师,就其出售子公司提供上市规则的相关法律意见及草拟相关文件。交易对价总值为超过人民币45亿元,构成该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下一项重大交易。
担任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香港代表律师,协助其就收购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上市规则的相关法律意见及草拟相关文件。交易对价总值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构成该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下的一项重大交易。
担任香港及中国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项目的香港代表律师。
担任保荐人及承销商的香港代表律师,就香港和新加坡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和创业板的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资质
教育
教育
- 香港中文大学, 2013, 法学专业证书
-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 2012, 法学学士
-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 2012, 商学学士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 香港
专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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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律师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