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珍律师于1995年在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并自2001年起担任本行合伙人。张律师的执业范畴包括并购、收购及私人公司投资。张律师亦担任保荐人、全球协调人以及中国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的代表律师,并向上市公司(包括H股及红筹公司)提供谘询服务,使该等公司能符合香港相关监管规定。
经验
代表性案件
代表性案件
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其向母公司出售全部非啤酒业务(包括与Tesco合伙的中国区业务)、相关的股本减资及向其股东进行部分要约(partial offer)及现金分派计划,涉及总金额约为740亿港元
担任多家上市投资公司法律顾问,处理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及香港投资项目(包括能源及航空项目)
担任香港交易所、多家上市公司、多家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一家中资受托人法律顾问,处理股份奖励计划和信托安排
经验
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其向母公司出售全部非啤酒业务(包括与Tesco合伙的中国区业务)、相关的股本减资及向其股东进行部分要约(partial offer)及现金分派计划,涉及总金额约为740亿港元
担任多家上市投资公司法律顾问,处理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及香港投资项目(包括能源及航空项目)
担任香港交易所、多家上市公司、多家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一家中资受托人法律顾问,处理股份奖励计划和信托安排
担任多家央企、附属企业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于香港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收购合并事宜
担任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出售其在上市联营公司航天科技通讯有限公司中的权益予中国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下属企业
担任Real Reward Limited的法律顾问,处理出售其于利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主板的公司)大约52%的权益,总代价为125.4亿港元,引起其中一名股东向持有大约27%的利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价值为65.4亿港元
担任C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的法律顾问,处理其出售在 Enson Assets Limited 的权益予一美国上市公司,价格包括美国上市上市公司的代价股份
为3大股东就其出售United Metals Holdings Limited(一家主板上市公司)的权益予一央企下属企业以及相关收购合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担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其收购 Loscom Limited 的事宜,代价约 5.45 亿美元
担任多家香港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处理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债券事宜;担任一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债券要约收购;担任多家香港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港元可转换债券发行事宜;担任纽交所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美元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担任配售代理的法律顾问,处理为多家香港上市公司配售预付利息的债券事宜
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其私有化并未客户提供有关《收购守则》法律服务
担任多家私务基金、附属企业、多家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9 类受規管活動牌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于中国及东南亚投资项目(包括媒体,基础设施);担任香港投资者的法律顾问,处理收购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1 类(证券交易)、第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牌法团/申请第1 类(证券交易)、第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牌及就一般合规行为提供法律服务
担任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收购国内、菲律宾矿资源事宜
担任出售方律师的法律顾问,处理出售国内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业务予香港上市公司
担任一家在香港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收购一家中国银行的权益
担任一家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处理其收购运载火箭和卫星项目
担任一家商品交易所法律副顾问,处理器新产品的代理服务
担任一家海外 ICO 发行人的法律顾问,处理ICO 事宜,包括虚拟资产交换、储值设施和法规等
担任保荐人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处理超过 25 个香港主板和两个创业板 IPO 事宜
资质
教育
教育
- 香港大学, 1993, 法学专业证书
- 英国曼彻斯特理工学院 , 1992, 法律专业共同考试证书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 香港
专业会员
专业会员
- 香港律师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