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能妮

合伙人

Hong Kong

Singapore

杨能妮律师自1998年成为本行合伙人,现为本行董事会成员。杨律师常驻香港,30多年来业务主要集中于大中华及东南亚地区的交易。杨律师广泛的执业领域囊括了创办公司、私募投资、商谈并执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私营企业的并购,并曾成功完成超过50宗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首次公开招股。她曾作为主办合伙人,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就起草及实施2018年发布的允许未有收入的生物技术公司在香港上市的规则,以及就部分香港上市公司加权投票权管理条例提供法律服务。首次公开招股后,杨律师继续向客户就二级市场债券及股票、分拆上市、公司管理、合规审查及监管调查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她亦曾为多宗瞩目的香港上市公司重组和私有化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杨律师凭借三十余载协助客户处理各类公共及私人公司并购及私募股权交易的深厚经验,备受中国大陆、香港及跨国公司的青睐。杨律师连续多年获《钱伯斯法律指南》、《法律500强》及《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认可与推荐,客户称赞她是一名全能律师,在为上市公司和私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杨律师于2024年9月再次被任命为本行董事会成员。她此前于20082015年期间担任本行董事会成员,于201820206月期间担任本行亚太管理合伙人,并于2016至2024年担任本行全球公司事务组联席主席。

经验

代表性案件

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一家子公司认购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关联交易、清洗豁免申请及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提供法律服务,有关交易为中国正通汽车筹集约 10 亿港元(1.29亿美元)资金
为槟杰科达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65)就仲方资本和腾达集团通过协议安排方式成功私有化和退市提供法律服务,此次交易对槟杰科达的估值为24亿港元(3.09亿美元)
为私募股权基金Templewater Bravo Holdings Limited(作为卖方)就出售汇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香港城市巴士的控股公司,是香港两家巴士专营公司的运营商)给香港上市的汉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交易总价约为6.27亿美元(附有强制期权)。城巴在香港拥有超过1,700辆公共汽车,覆盖200多条特许经营公共汽车线路,拥有5,000多名员工,是香港最大的私营部门雇主之一。

荣誉与认可

  • 《亚洲法律杂志》(ALB)评为ALB亚洲“2024 年 15 位最佳女律师”
  • 《The Enterprise World》评为2024年最值得关注的成功商界女性之一
  • 《商法》评为法律精英2023-25:睿见领袖

资质

教育

  •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1990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 英格兰和威尔士
  • 香港

语言

粤语, 英语, 普通话, 客家话

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