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您有何种需求,无论技术应用何等高深、复杂,也无论技术如何引领您在这个没有边界、互联互通和无线世界中的发展,我们的律师总能提供有针对性和及时的指导,帮助您走在发展的前沿。我们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范围是全球性的,能够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并协助谈判和文件起草,并且随时随地为您所有的技术业务倡议和运营活动提供全面的代理服务。
我们将广泛而深入的技术工作经验融入娱乐媒体行业小组的工作。我们的知识和无与伦比的能力涵盖了各种行业,如富有情景敏感性的互动性数字广告;新媒体、无线内容和数字发行;网络游戏和虚拟现实;以及传统的技术领域,例如电子商务、网络与应用开发、采购与许可、信息安全、隐私与身份盗用、外包和系统开发。
我们团队中的合伙人在向国内和跨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是公认的领先者。我们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不仅在技术领域,而且在严重依赖技术进行管理和报告的行业,我们的律师都能就内容、产品和服务的交付和发布为您提供协助。我们在以下行业的法律服务优势尤其显著:娱乐传媒、银行与金融、保险、酒店业、旅行与休闲、电信、生命与健康科学、广告、时尚、化妆品和奢侈品品牌、制造与公共部门/政府等。
我们在技术工作方面的经验范围包括:
- 新媒体与开发中媒体
- 互联网/个人电脑
- 移动/无线/手持装置
- 广播/有线/IPTV
- 动画/电影
- 外包
- 信息技术(ITO)
- 业务流程外包(BPO)
- 理赔处理
- 客户服务/求助服务台
- 客户关系管理(CRM)
- 广播与播出系统
- 电子商务
- 开发与服务协议
- 订购协议/使用条款
- 支付与商业处理服务协议
- 服务联合协议
- 下载商店与内容订阅服务
- 软件许可/开发
- 金融服务/交易应用程序
- 媒体播放器
- 博彩 (Gaming)
- ASP服务
- RFID应用
- 虚拟现实
- 内容管理与托管系统
- 隐私/数据安全
- 反垃圾邮件法合规
- 欧盟指令合规
- 《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合规
- HIPAA合规(医疗保险移动和责任法案)
- 《格林李治比利法》合规(GLB)
- 《家庭教育权和隐私权法案》合规(FER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