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是本所香港办事处银行融资及金融部门的成员之一。张律师于2012年在中国获得律师资格。
经验
代表性案件
代表性案件
代表中国长城AMC(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其向HNA EcoTech Pioneer Acquisition的港元定期贷款融资中,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为其向盛屯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就其在刚果金的铜钴冶炼厂项目提供5000万美元融资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成功完成向冯氏控股(1937)有限公司提供的14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经验
代表中国长城AMC(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其向HNA EcoTech Pioneer Acquisition的港元定期贷款融资中,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为其向盛屯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就其在刚果金的铜钴冶炼厂项目提供5000万美元融资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成功完成向冯氏控股(1937)有限公司提供的14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近20亿美元的融资项目中,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上海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牵头的与一印尼项目公司的5.5亿美元项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该融资为项目公司位于印尼中部的350万吨/年综合钢厂的开发提供资金,涉及土地抵押、保险索赔/应收款项/动产信托担保、重大项目文件转让,项目公司股权质押,Sponsors增资承诺、账户质押等多种复杂的增信方式。
在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与一印尼项目公司的美元项目融资中为印尼项目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该印尼项目公司上设有多层JV结构,其中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印尼项目公司的中方大股东。该项目融资涉及多种担保方式,包括印尼当地土地抵押、 保险索赔/应收款项/动产信托担保、重大项目文件转让、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等。
代表香港领先的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借款人, 在其双币并行在岸及离岸平行银团贷款融资安排中作为其首席律师。该贷款金额高达7.73亿美元和12亿人民币, 并涉及多个法域及复杂的担保安排。
代表路劲基建有限公司、平安房地产资本有限公司及其合资企业,协助其处理23.4亿港元银团定期贷款融资的事宜,以资助毗邻黄竹坑地铁站的一个住宅地发展项目。
代表Hammer Capital私人投资有限公司,在其港元定期贷款融资中,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该融资涉及香港上市股份担保及其他多种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复杂担保形式。
代表西南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在其港元定期贷款融资中,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该某上市公司股份的强制性全面收购提供融资。
资质
教育
教育
- 香港大学, 2010, 法学硕士
- 大连海事大学, 2009,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 中国
专业会员
专业会员
- 香港律师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