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元森

合伙人

Hong Kong

胡元森律师分别于2003年、2006年、2008年、2023年先后在澳洲、香港、英格兰与威尔士、粤港澳大湾区取得事务律师资格。胡律师于2003年加入本行,专注于企业融资法务,客户包括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以至其高级管理层及主要股东等。有关经验涵盖种种复杂的资本市场交易,包括首次公开发售(H股上市、主板转移等)、公开及私人并购、二级市场发行、合资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及其他一般商业工作。胡律师的服务范畴亦涵盖香港交易所、证监会以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针对上市公司及个人而作出的各种监管调查。胡律师能操流利的英文及中文(普通话和广东话)。

经验

代表性案件

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96)的子公司上海复星新药研究有限公司(“复星新药”)就复星新药作为要约人通过吸收合并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复宏汉霖”,股份代号:2696)的方式拟对复宏汉霖进行附先决条件私有化提供法律服务。该提议对复宏汉霖的估值为133.7亿港元(17.1亿美元)。

为华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作为独家配售代理、总协调人及资本市场中介就向机构及企业专业投资者配售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98)最多 10,000,000 股新股提供法律服务,预计配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 2.775 亿港元。
为由中国城市燃气(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Vantage Energy(华光海运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Fortune Clean Energy(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建造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组成的合资企业就其股东协议及合资公司的成立以发展LNG相关业务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荣誉与认可

  • 《钱伯斯环球》中国公司/并购:香港(国际律师事务所)排名,2022-2025
  • 《钱伯斯大中华区》中国公司/并购:香港(国际律师事务所)排名,2022-2025
  •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在香港并购领域评为知名律师,2020-2023及新星合伙人,2024

资质

教育

  • 香港城市大学, 2003, 法学专业证书
  •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法学院, 专业课程
  • 新南威尔士大学, 2002, 法学学士
  • 新南威尔士大学, 2002, 商学学士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 新南威尔士
  • 英格兰和威尔士
  • 香港
  • 中国粤港澳大湾区

法院执业资格

  • 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
  • 香港高等法院
  • 最高法院-英格兰及威尔士(英国)

专业会员

  • 香港律师会成员
  • 香港律师会康乐及体育委员会成员
  • 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会非执业会员

语言

英语, 粤语, 普通话, 日语

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