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家聪

合伙人

Hong Kong

莫家聪律师自2001年起成为齐伯礼律师行的合伙人。莫律师于1991年在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取得法学士学位。他于1992年加入香港齐伯礼律师行,并分别于1994年及1995年于香港与英格兰及威尔斯取得律师资格。他的主要执业范畴包括并购及股权资本市场交易。他于1997年至2000年期间在荷兰银行投资银行部担任银行家,负责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及菲律宾的股权资本市场及并购交易。莫律师能操流利的中文(普通话及广东话)及英文。

经验

代表性案件

为香港上市粤海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70)(“粤海投资”)之集团和股权重整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涉及粤海投资通过将总价为港币5.43亿的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4)的股份进行实物分派,并取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签发的两份豁免函,使其同意并认定该项目不会触发《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下的强制要约。粤海投资与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控股。
为香港上市汉思能源有限公司收购汇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香港城市巴士的控股公司,是香港两个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权的运营商)提供法律服务,该交易涉及私募股权基金Templewater Bravo Holdings Limited和Ascendal Bravo Limited(隶属于在英国和南美经营区域公共汽车服务的集团)的交易,总价约为6.27亿美元(附有强制期权)。城巴在香港拥有超过1,700辆公共汽车,覆盖200多条特许经营公共汽车线路,拥有5,000多名员工,是香港最大的私营部门雇主之一。本行成功说服香港联交所的上市科和上市委员会,使其认定该交易属于极端交易类别(Extreme Transaction),即不构成借壳上市(backdoor listing)——这实为一个罕见的成就!
担任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处理分拆其子公司河南金源氢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并协助河南金源氢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于香港联交所主板的首次公开发售。本IPO获中国《商法》评为“2023年股权资本市场年度杰出交易——H股上市”。

荣誉与认可

  • 汤森路透认可为杰出律师,2023

资质

教育

  • 伦敦大学国王学院, 1991,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 香港
  • 英格兰和威尔士

专业会员

  • 香港律师会会员
  • 英国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会会员
     

语言

英语, 粤语, 普通话

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