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嘉德律师具有双重执业资格,是本行香港办事处诉讼及争议解决业务组的律师。
魏律师专注于商业诉讼与仲裁,经常代表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与上市公司处理复杂的国际争议,尤其是在航运、贸易及保险等领域。他亦为投保人提供有关海事与非海事保单的承保意见。
经验
代表性案件
代表性案件
代表某中国大型国有航运公司处理涉及超过30条租约链的系列租约争议,相关法律程序横跨香港、印尼、新加坡及中国大陆。
代表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的船东(中日合资航运公司),就船舶在液化天然气码头故障引发的8,500万美元索赔进行抗辩。
代表租赁公司收回抵押船舶,并成功在马来西亚撤销第三方对其中一艘抵押船舶的扣押,撤销申请涉及有关虚假合同的指控。
经验
代表某中国大型国有航运公司处理涉及超过30条租约链的系列租约争议,相关法律程序横跨香港、印尼、新加坡及中国大陆。
代表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的船东(中日合资航运公司),就船舶在液化天然气码头故障引发的8,500万美元索赔进行抗辩。
代表租赁公司收回抵押船舶,并成功在马来西亚撤销第三方对其中一艘抵押船舶的扣押,撤销申请涉及有关虚假合同的指控。
代表某中国大型银行的香港分行处理公司账户持有人董事间指令冲突引发的争议。
为一间中国国有银行就香港稳定币监管制度提供意见。
代表一位高净值人士在香港原讼法院和上诉法院对一个仲裁判决的撤销申请进行抗辩,有关仲裁判决涉及4,400万美元的投资争议。
代表某中国国有企业向一家国际金属贸易公司就后者未有交货而作出索赔,涉及买家、卖家和中介之间的并行仲裁。
代表某中国科技公司处理其与私募资金投资者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进行的仲裁,争议涉及价值超过5,000万美元的股份赎回,且对相关开曼群岛清盘程序产生影响。
代表船东处理不安全港口索赔,当中涉及并行的美国法院程序与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仲裁。
代表船东在香港原讼法庭、上诉法庭与终审法院处理管辖权争议,有关碰撞索赔金额为9,000万美元。
代表货主处理货物损坏索赔,包括成功在香港扣押承运人的船只。
代表船东处理针对租家与次租家进行的并行LMAA仲裁,有关争议涉及船东拒绝接受不合法的最后航行命令。
代表国有油企处理按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规则进行的仲裁,有关仲裁涉及不寻常的代理销售安排,对手方为担保人。
代表香港公司就一宗涉及油轮融资的口头合同提出超过1,000万美元的索赔。
代表线上购物平台及其创办人处理按HKIAC规则进行的仲裁,有关仲裁以中文进行,涉及股份认购协议项下与平台投资者的争议。
协助某中国大型国有石油公司起草定制化的油轮租船合同范本,旨在日后广泛采用该范本。
为船舶管理公司就其与风力发电机制造商签订的特种运输船建造及风力发电机运输长期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资质
教育
教育
- 香港中文大学, 2018, 法学专业证书
- 香港中文大学, 2017,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 香港
- 英格兰和威尔士
专业会员
专业会员
- 香港律师会会员
- 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学会会员
- 香港海运学会专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