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德客户简讯

《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修订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需备存新的登记册。

备存新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根据《修订条例》,所有在香港成立爲法团的公司(于香港上市公司除外)(香港公司)均须识别及确定对其有重要控制权的人(重要控制人),并且须据此备存包含重要控制人详情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上市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亦须遵守该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