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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欧盟委员会2021年5月提出的旨在防止外国补贴扭曲欧盟单一市场竞争的欧盟法规草案(“外国补贴条例”,简称“FSR”),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22年6月30日达成政治协议。预计正式的FSR将于2022年第四季度正式通过。并购交易和公共采购招标的强制性申报义务将在FSR生效九个月后(即2023年中期)正式实施。

FSR的适用范围

新规将对在欧盟进行并购交易(兼并、收购和合资)或参与公共采购程序并且从非欧盟政府或国有实体获得财务支持的公司产生影响。

财务支持涵盖了多种形式的经济利益,包括公共拨款、贷款、担保、财政激励、补偿、特定形式的出口融资、优惠税收待遇、税收抵免和政府合同等。需要注意的一点的是,非欧盟国家提供的财务支持不仅包括该国中央政府和其他各级政府机关提供的支持,如果任何外国公共或私人实体的行为可归因于该国家,那么该等实体提供的支持也将被视为该国家提供的财务支持。

新规规定了三种审查机制,审查各类并购交易(合并、收购和合资)、公共采购投标中的外国补贴,以及依职权调查。

并购交易的强制申报

根据最终协议,如果并购交易符合以下条件,则需要向欧盟委员会申报:

  1. 交易将构成集中,即合并或收购另一企业(单方或共同)控制权的交易。而收购另一企业的非控制性少数股权则不会触发审查。
  2. (对于合并而言)合并企业之一、被收购的目标公司或合资企业在欧盟范围内产生的营业额至少为5亿欧元。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初始提案,至少一个合资方的欧盟营业额达到该金额的,就足以触发申报义务(不论合资企业在欧盟的营业额是多少)。而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约定,将基于欧盟营业额计算的申报门槛限制在合资企业本身,该规定与欧盟委员会的初始提案相比,将大大减少申报的数量。
  3. 所有相关企业(如收购方和目标公司,合并各方,或合资企业及其母公司)在过去三年中从第三国获得的财务支持总额超过5000万欧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并购交易需要向欧盟委员会申报,并且必须等待欧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易的交割(暂停义务)。欧盟委员会接到申报后有25个工作日来审查该交易,并且,如果欧盟委员会开启深入调查,则审查期间将延长90个工作日(可进一步延长)。

如果公司未能就受补贴的集中进行申报,欧盟委员会将有权处以罚款(最高为该公司全球总营业额的10%),并对该交易进行审查,如同该公司已作出申报。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可以禁止受补贴的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