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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香港当局提出两项新增发牌制度,以规管虚拟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
  • 两项制度由证监会及金管局监督,涵盖现货交易、场外交易服务及虚拟资产托管服务,并适用于针对于香港投资者的境外活动
  • 企业宜及早做好准备、评估营运是否符合严格要求,并留意监管框架的事态发展

导论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日前就设立虚拟资产交易虚拟资产托管服务发牌制度一事展开立法建议咨询。咨询期已于2025年8月29日结束。

香港目前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主要涵盖虚拟交易平台、稳定币发行人,以及从事买卖或管理虚拟资产的传统金融业者。是次咨询旨在加强上述框架并堵塞现有制度漏洞,咨询文件分别提出两项发牌制度以规管虚拟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藉此加强投资者保障、舒缓风险,并促成可持续的虚拟资产生态系统。证监会将负责订立相关标准,针对持牌实体而设立监管要求,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则充当前线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提供上述服务的银行及储值支付工具(SVF)持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