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宗辉律师常驻新加坡,是本所新加坡办事处合伙人暨全球公司事务组联席主席,主要负责新加坡、东南亚及大中华区的业务。
林律师在跨境并购、合资项目、私募股权、风险资本及资本市场等领域经验丰富,包括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售到上市后公司行动、特殊情况、重组及私有化等事宜。
经验
代表性案件
代表性案件
为一家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就收购一家为制造商专门设计数字销售平台的国际软件公司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向卖方就将 Masindo 集团公司 100% 股权出售予一家澳大利亚交通、物流及供应链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就收购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基础设施土木工程及综合建筑承包商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就收购一家为制造商专门设计数字销售平台的国际软件公司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向卖方就将 Masindo 集团公司 100% 股权出售予一家澳大利亚交通、物流及供应链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就收购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基础设施土木工程及综合建筑承包商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亚洲首家专注海上风电船舶运营商,收购一家知名的英国本土海事环境应急船舶运营商之绝对多数股权。
为一家全球财富 500 强企业就与一家欧洲矿业与冶金上市集团在阿根廷锂项目中开展约 4 亿美元的投资及合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领先钢铁公司就与一家印度钢铁、电力、采矿及基建公司合作在印度尼西亚开发生产设施,以生产 NPI(镍生铁)和镍锍(nickel matte)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新加坡家族办公室就拟对港交所上市公司 Morris Homes 的战略投资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主要在中国内地从事沙发及沙发套的制造,业务涵盖一体化设计、制造、销售与市场推广。
向卖方就将总部位于新加坡的 Fire-Guard Engineering 出售予新加坡上市公司 Ever Glory United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新加坡上市公司 Acromec 与 Nutara Investment 合作在新加坡建设、拥有并运营一座废弃物能源化设施,将农场废弃物处理并转化为用于发电的沼气。
代表 Decent Investment 就其与澳大利亚上市公司 Nickel Mines Limited 合作,在印度尼西亚建设并运营四条新一代 54 KVA 回转窑电炉(RKEF)生产线(名义年产能为 36,000 吨镍金属(以镍生铁形式))及一座 380MW 燃煤电厂提供服务。
代表多家私人投资主体将一家印尼冶炼厂出售予一家台湾上市公司。
为一家新加坡上市公司就设立面向企业家、早期生物与医药公司的共享实验室合资企业的正式化安排提供法律服务。
为Eternal Tsingshan就与印尼 IDX 上市公司 PT Merdeka Copper Gold合资以开展 Merdeka Wetar 矿开采及矿石加工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新加坡上市的 Sinarmas Land 与日本海外交通与城市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公司(JOIN)合作,设立投资发起平台,为同类中最早的一批之一。JOIN 是一家由日本政府与民间共同出资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为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曾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就DBS Bank Ltd向Merit Stand Inc作出的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当中鑫仁的价值逾7亿新元)提供法律服务
为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 Sin Ghee Huat 控股股东就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向 Hong Hock Hardware Pte Ltd 提出的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提供法律服务,当时对 Sin Ghee Huat 的估值为 6,000 万新元。
为某新加坡私人投资者就拟收购一家主要在中国制造沙发和沙发套的香港上市家具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制造、销售和营销业务。
为China Auto Electronics Group Limited(一家曾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就Stirling Coleman Capital Limited向THB Auto Electronics Limited作出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当中China Auto的价值逾2亿新元)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在新加坡电子商务赋能与数字化优化服务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数字化转型推动者,就其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首次公开募股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无线解决方案提供商,就其以介绍方式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主板进行第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为HKE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医疗和保健行业专长于辐射屏蔽工程的新加坡承包商)就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和首次公开发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新加坡私人投资者就拟收购一家主要在中国制造沙发和沙发套的香港上市家具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制造、销售和营销业务。
为AsiaPhos Limited(一家在中国内地经营采矿和生产业务的新加坡磷矿资源公司)就其于新加坡交易所凯利板上市和首次公开发售提供法律服务。
为升菘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加坡最大规模杂货零售商之一)就其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和首次公开售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船舶和工业领域的柴油发动机、推进和发电解决方案提供商 XMH Holdings Limited 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和首次公开募股提供法律服务。
就新加坡上市公司TA Corporation的重组与合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并与银行贷方及私人债权人进行了繁复的沟通。
向司法管理人员就新加坡最大的室内装潢家具制造商及中国某领先企业因陷入困境而竞争性出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交易涉及复杂的预售多司法管辖区重组。
为白骑士收购方在重组程序过程中的资产收购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涉及一家受计划前暂停保护的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
为司法管理人员就某位于胡志明市知名四星级酒店的债务重组和白骑士投资拯救行动提供法律服务。
为CNA Group Ltd(一家曾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就其司法管理申请及其后重组建议(涉及建议将上市地位转移予白骑士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
为清盘人就出售及处置海事离岸石油和天然气行业资产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玻璃纤维管道方案的领先供应商就自临时清盘人进行管理层收购股份提供法律服务。
就某领先中国经纪公司申请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以买卖资本市场产品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总部位于香港并在香港上市的金融服务集团提供法律服务。该集团提供全球证券与期货经纪、机构销售与交易、企业融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及私人财富管理等服务。就其在新加坡设立两家受监管子公司的事项提供建议,相关子公司将开展经纪与企业融资顾问业务。
为一家总部位于香港并在香港上市的经纪及基金管理公司兼投资银行就多项监管咨询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就基金管理、基金设立、产品分销以及业务行为等提供监管及公司层面的建议。
协助一家以科技驱动的证券集团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监管批准,以在新加坡开展金融服务。
为一家总部位于韩国、专注于房地产的私募基金就其在东南亚的各项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新加坡家族办公室就其对 Morris Homes(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沙发及沙发套制造,并具备一体化的设计、生产、销售与市场营销运营)的潜在战略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新加坡私人投资者就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 Plastoform Holdings Limited 高达 70% 的股权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新加坡领先加密货币平台就其种子轮和预 A 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云游戏和移动娱乐平台创始人就其A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荣誉与认可
- 获《亚太法律500强》评为新加坡:外国律所领域的领先合伙人,2024-2025
- 获《亚太法律500强》评为印尼:外国律所领域的领先合伙人,2024-2025
- 获《钱伯斯亚太指南》评为印尼公司/并购(国际律所):境外专家,2024-2025
资质
教育
教育
- 新加坡国立大学,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执业资格与专业资质
- 新加坡
专业会员
专业会员
- 新加坡律师会会员
- 新加坡运输业公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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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able Qu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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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February 2025 "MAS review group incentives could pull in regional biotech, fintech players; observers" The Business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