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ed Smith In-depth

在上一篇客户简讯中,我们分析了香港股份计划监管框架的主要变化。1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发行人遵守新规则下的披露要求,香港联交所并没有提出任何过渡性安排。 新的披露要求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当中包括:(1)以公告形式披露授予的期权及奖励,(2)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作出披露,以及(3)在薪酬报告或企业管治报告作出披露。

以公告形式披露授予的期权及奖励

适用于授予期权及奖励的公告要求的主要修订如下:

CA 22-346b tabl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