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浩然律师于2008年成为合伙人。黄律师擅长处理企业融资、合并与收购、企业重组及一般企业商务事宜。他对于资本市场工作的经验涵盖首次发行及上市后融资。就首次发行工作而言,他曾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中代表申请上市企业及投资银行。他对于企业上市后融资亦具有经验,例如:配股或直接认购(包括股票及可换股证券)。黄律师亦在合并及收购及企业重组工作中担任多家公司的代表律师,并就一般商业事务及资本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黄律师亦是本行现役行政委员会的成员。
黄浩然律师于2008年成为合伙人。黄律师擅长处理企业融资、合并与收购、企业重组及一般企业商务事宜。他对于资本市场工作的经验涵盖首次发行及上市后融资。就首次发行工作而言,他曾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中代表申请上市企业及投资银行。他对于企业上市后融资亦具有经验,例如:配股或直接认购(包括股票及可换股证券)。黄律师亦在合并及收购及企业重组工作中担任多家公司的代表律师,并就一般商业事务及资本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黄律师亦是本行现役行政委员会的成员。